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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良好家风



【信息时间:2017-04-19/9  阅读次数: 【我要打印】 【关闭】

据媒体报道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原副主任尹红章,手握生物制品临床实验的审批权及药品注册申请的技术审评权。其妻儿也清醒地“意识”到了这一点,一家三口在2002年至2014年间,共收取生物制药企业给予的财物356万余元。日前,北京市一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尹红章有期徒刑10年,其妻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5年;其子尹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,缓刑3年。

在判决书中,一句“系从犯”的判词,还原了这类贪腐官员家庭式受贿的逻辑:主犯必定是拥有一定公权力,并默许甚至纵容其家庭成员搭便车的党员领导干部。事实上也正因为对儿子用药企提供的100万元炒期货心知肚明,尹红章才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为药企提供便利。

在现实案例中,尹红章式的“一家贪腐”并不少见:苏荣把家变成了“权钱交易所”,“我就是‘所长’,老婆是‘收款员’”;白恩培妻子张慧清在前台办事收钱,白恩培在幕后默默地支持;周本顺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,对配偶放任纵容……要不是担任重要岗位的一家之主手握公权且管教无方,他们何以如此肆无忌惮?即便官员不能负一家贪腐的全部责任,但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。

领导干部是塑造良好家风的主因,如何修身,如何齐家,不可不慎。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要求:“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、家教、家风,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。”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也规定,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良好家风,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,严格要求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,不得违规任职、兼职取酬等等。正所谓,己身正家人定不敢明目张胆,己身不正必不能正家风。

一个家庭因贪腐而“家将不家”,譬如大厦之将倾,这绝非因为块砖片瓦破损,而是因为地基不牢或主体不稳。因此,“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,廉洁修身、廉洁齐家,在管好自己的同时,严格要求配偶、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”。

很多时候,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常常盼望身边能有一个“廉内助”。有个良言逆耳的“廉内助”固然好,但最重要的,还是自己首先做到清正廉洁。这一点,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牢记。